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完善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努力学习、拼搏进取的积极性,弘扬“团结、勤奋、朴实、奉献”的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评优依据2024年修订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优秀学生评比办法》严格进行。
各二级学院在评比中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比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本次评比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一、评奖类别和金额
1.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各10人,奖励金额1000元/人。
2.三好学生:奖励金额400元/人。
3.优秀学生干部:奖励金额400元/人。
4.单项奖:奖励金额100元/人。
5.“三好标兵”“优干标兵”不可与其它奖项兼得,“三好学生”可兼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单项奖,单项奖之间不可兼得。
二、参评条件
(一)三好学生
主要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1.以班级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排名,在前25%以内;
2.评比年度内课程均分达到75分,最低分65分以上的要求。
(二)三好学生标兵
在符合“三好学生”全部条件的基础上,评比年度内课程均分达到80分,最低分70分以上,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综合素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很高的威信。
(三)优秀学生干部
1.凡属中北学院学生干部系列,评比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以上均可参评;
2.以班级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排名,在前40%以内;
3.评比年度内课程均分达到75分,最低分65分以上的要求。
(四)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在符合“优秀学生干部”的全部条件上,能以身作则,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并有所创新,热心为同学服务,办事公正,成绩显著。评比年度内课程均分达到80分,最低分70分以上,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综合素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很高的威信。对班级、二级学院、学校学生工作作出贡献。
(五)单项奖
1.学习优秀奖
评比年度内课程均分达到75分,最低分65分以上的要求,按综合测评排名,在35%以内。
2.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①凡属中北学院学生干部系列,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卓有成效,评比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以上均可参评;
②以班级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以内;
③评比年度内课程最低分60分以上的要求。
3.科研创新先进个人
上一学年单科成绩全部合格,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其他科研项目;
②参加学校科研创新活动并获校级一等奖以上或参加校级以上科研创新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③个人科技创造成果获得社会承认(取得专利或成功转让);
④公开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发表与主修专业相关科研论文或出版著作。
4.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上一学年单科成绩全部合格,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在各级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中获奖;
②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奖;
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表现突出。
5.道德风尚奖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校风建设、道德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有典型事迹;
②在校内外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扶贫帮弱等高尚行为受到表扬或表彰。
三、评比方法及程序
1.评比动员阶段:
各二级学院、班级应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广泛动员,向学生讲明评比的目的、意义、办法等,树立正确的评优目的,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
2.推荐评比阶段:
(1)按二级学院为评比单位,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基数分配评优名额。
(2)各二级学院集体审议评优过程中各类奖项、评优名额调剂等问题,班主任老师根据评比条件,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提出初选名单。
(3)推荐方法:
①“三好学生”由全班同学民主推荐;
②“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对象为班团两委干部,由全班同学民主推荐;评比对象为二级学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由二级学院民主推荐参与评议;评比对象为校党团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由所在管理部门民主推荐参加所在二级学院评议;
(4)名单经二级学院汇总审定后在二级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再由二级学院将最终名单及所有汇总材报学工处。
3.审核表彰阶段:
学工处根据评比条件及比例进行审核,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公布表彰名单,颁发奖金和证书。
四、评比流程
①个人申请→②班级评议→③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核→④二级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组议讨论推荐后,二级学院审核(请二级学院严格审核申请学生成绩要求、综测要求、获奖证书及科研情况等材料)→⑤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在二级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⑥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⑦报学工处审核汇总→⑧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校党团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的申报材料,包含(优干、个人奖、优干标兵的个人申报表、优干标兵先进事迹材料,由学生组织负责老师在申报表“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处手写签字、盖职能部门章),报送至各二级学院,经各二级学院审核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二级学院公示结束后请按照材料报送要求于11月20日下午15:00前将纸质材料(所有奖项的个人申报表、汇总表、三好标兵和优干标兵先进事迹材料,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字盖章的二级学院网站公示截图)报送至思政科何影老师处(起凤楼317),所有材料电子稿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分为二级学院和学校推荐两个文件夹,打包发送至zbxyszk@163.com。
五、注意事项
(1)二级学院推荐名单在评比年度内不得有补考或重修,不得有违纪行为或违纪处分。二级学院上报名单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名额不再后补。
校党团学生干部仅可参评单项奖中的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和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2)纸质材料:个人申报表、汇总表(所有材料中涉及签名均须手写,不得随意调整表格格式)。
①申请表中的“二级学院审核意见”栏请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②《汇总表》中,二级学院推选的学生推荐部门只填写“二级学院推荐”,院党团学生干部的推荐部门只填写“学校推荐”,同时,须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③各二级学院、党团学生组织推选的三好标兵和优干标兵,须同时提交一份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标题:宋体四号,加粗,居中;事迹材料正文部分:宋体小四,1.5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内容具体要求如下: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
1.个人简介: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院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请勿夹杂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或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至个人简介中,请勿罗列学生所有获得奖项。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内容需体现个人特色,应真实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事迹感人、格调向上、语言流畅。请勿在事迹正文中加入个人照片或获奖证书等的扫描件。
附件:1.2024年中北学院优秀学生评比名额
2.xx学院2024年院优秀学生评比汇总表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优秀学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部)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