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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军训工作试行办法(摘要)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军训工作试行办法

(摘要)


第一章 指导思想、目的与内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转发的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48号文件)以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军事训练(以下简称学生军训)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学校教育和国防建设的论述为指导,以国办发[2001]48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学生军训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工作的指示为依据,按照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第三条:学生军训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组织学生军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第四条 学生军事课包括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两个方面内容,具体按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规定执行。

军事理论教学时数为36学时,主要授课内容有: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

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4天,主要训练内容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轻武器射击、战术、综合训练等。


第二章  要求与方法


第五条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本新生,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入学后均必须接受不少于14个训练日的军事技能训练。军事课作为高校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纳入大一第一学期的日常教学计划中。学生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训练内容,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核,成绩载入记分册,并归入学生档案,各科成绩总评合格者,分别给予2个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成绩不合格者,必须进行补训。军事理论课成绩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进行补考和重修。

第六条 学生参加军训,必须按照军事化管理,遵守条令条例,培养军人素质和优良作风;把练思想、练作风、练技能、练身体有机结合起来。

第七条 学生军训守则

1.热爱祖国,自觉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树立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增强组织纪律性,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军事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高素质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打好基础。

2.认真履行兵役义务,继承和发扬解放军的优良传统,以一个军人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勇敢顽强,严守纪律,要养成吃苦耐劳、团结互助作风。

3.刻苦训练,精神振作,严肃认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大纲》规定的军事技能训练任务。

4.虚心向解放军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军训期间认真执行军队的三大条令,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5.努力学习军事、政治、科学文化,苦练基本军事技能,爱护武器装备,保守军事秘密,发扬优良传统,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三章  连队日常管理


各军训连队必须根据学生军训的实际情况,按照训管一致、教养一致的原则,加强连队日常管理。

第八条:一日时间分配

工作日:学生军训期间,工作日通常保持八小时工作(操课)和八小时睡眠,并规定起床、早操、洗漱、早检查、开饭、课外活动和晚点名时间。双休日一般不休息。

作息时间:学生军训期间的作息时间,由军训办按照《内务条令》的规定,依据季节、学校教学任务和校区环境等情况具体制定。所有军训连队的作息时间必须按军训办的统一要求执行。

第九条:一日生活制度

起床:听到起床信号后,全连人员应立即起床(连值班员应提前10分钟起床),按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因集体活动超过熄灯时间一小时以上时,由军训办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早操:早操时间通常为40分钟,除公差人员和全休病号外,都要参加早操,半休病员到场,可不参加操练。

听到出操信号后,各班、排应迅速集合,跑步带到连指定集合场地,连值班员整理队伍、清点人数后带队出操。

早操主要进行队列训练,也可安排体能训练或组织会操。因天气因素不能进行时,可组织打扫卫生或其他集体活动。

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整理公寓(宿舍)个人内务、打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时间不超过30分钟。班值日员协助检查并整理本班的内务卫生。

开饭(早、中、晚饭):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饭,学生自行到学生食堂就餐,时间通常不超过30分钟。

操课:操课前,根据课程内容做好准备。听到操课信号后,连(排、班)迅速集合整队,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和装备器材或学习用品,带到指定教室(或训练场地),连值班员要向授课教师(或教官)报告。

操课中,要精心组织、专心听讲、细心操作、虚心好学,严防事故。

课堂(会场)做到"五无":即无打闹嬉笑、无交头接耳、无瞌睡走神、无随意走动、无中途退场。

室外训练坚持 "三不":即不怕疲劳艰苦,严格训练,刻苦认真,精益求精;不搞弄虚作假,严格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悖操作规程,严肃谨慎,射击训练做到 "四无:无拆卸枪支、无损坏枪支、无丢失枪支、无枪口对人。

课间休息(室内操课通常每小时内休息10分钟;室外训练和实弹射击时,根据情况由教官确定休息时间),由连值班员发出休息信号,休息完毕,发出继续操课信号。

课间休息坚持做到"四不":即不打闹、不躺卧、不回宿舍、不远离教室(训练场)。可组织一些轻松活泼的文娱活动,活跃休息气氛。

操课结束后,检查装备,清理现场,集合整队,进行讲评。

操课往返途中队列要整齐,番号(歌声)要宏亮。

午休:午休时间原则上由个人支配,但不得远离公寓、私自外出,也不许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午休结束后,应迅速整理内务,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好操课准备。

课外活动:连队每周有两个课外活动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随意离开校区。其他课外活动时间由军训办或各连队安排。

晚点名:根据校内组织军训的实际,要求每周至少进行晚点名一次,通常由连队带训教师(指导员)在学生公寓附近指定地点组织实施,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晚点名内容包括清点人数、小结讲评一周军训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传达上级指示要求等。晚点名准备必须充分。

就寝:为保证参训学生有饱满的精神,军训连队必须严格按军训办规定的作息时间组织就寝。连值班员在熄灯前10分钟,发出就寝信号,督促全体人员做好就寝准备。


第十条:行政例会和汇报制度


班务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班长主持,一般每次不超过一小时,主要内容是检查小结本班一周军训中的训练、学习、生活、执行纪律情况,听取学生对军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排务会:每周召开一次,由排长主持,正、副班长参加,研究本排军训工作;遇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

连务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由连长主持,排长参加,必要时班长也可参加。主要内容是收集分析连队军事训练、政治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总结军训工作经验,讲评各班、排的工作,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连军人大会:根据学生军训需要及时召开,由连首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布置任务,讲评学生军训中的好人好事,提出进一步的要求等。

汇报:通常以口头形式逐级汇报,必要时也可越级汇报。汇报内容要及时准确、简明扼要。军训营(团)应在每天就寝前向军训办汇报所属连队一天训练、教育、管理等情况,如有特殊事项,应及时汇报。

第十一条: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考勤制度:学生军训期间,各连都有必须建立学生军训考勤制度。军训结束后,将考勤登记表报军训办备案。军训办对所有带训教师进行考勤。

伤病员请假:学生在军训期间,非伤病员一律不准请假。需要半休或全休的病号,须凭校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报军训办批准后,方可少训或免训部分军训科目。

请销假制度:对军训期间学生遇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严格控制。请假半天以内的,由连队干部报请营(团)首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须由连队干部持请假人书面报告,报营(团)首长同意,并报军训办领导批准后方可离队。

第十二条:内务设置

军训期间,学生公寓(宿舍)内务应当保持整齐、清洁、有序,配备的家具、个人学习生活用品的摆放和图表的张贴,由军训办结合《内务条令》有关规定统一标准和要求。

床铺设置:床铺按床垫、褥子、床单的顺序铺垫。床单要清洁平整,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置于床铺一端中央。枕头包置于被子内侧,并于被子外沿取齐。床铺下禁放书刊杂志和其他杂物。

蚊帐设置:蚊帐悬挂要整齐一致,白天应将外侧两角移挂在里侧两角上,并将中间部分折叠整齐。

鞋的放置:经常穿用的鞋放在床下设置的与床相连接的鞋架上。一般至多放4双,鞋后跟朝外,按皮鞋、胶鞋、布鞋、拖鞋的顺序从左至右侧放置。

衣帽和腰带的放置:军训期间,腰带和军衣帽通常按腰带、军衣、军帽的顺序置于床铺上。其他衣物折叠整齐,摆放在个人的衣柜上(随身换洗的衣物,可折叠整齐,放置部分到个人学习桌的电脑主机柜或衣物柜里)。

书籍和学习生活用品的摆放:教材和学习书籍,通常从个人书架的二层开始由左至右按书籍大小放置。抽屉摆放学习用品必须整齐。茶杯和生活用品通常在书架一层整齐放置。水瓶通常放置在书架右侧的书桌上。

洗漱用具的放置:脸盆放在盆架上,牙具、擦脸油置于盆内,面巾折叠统一晾在绳、架上。

其他物品的放置:个人其他物品一律要求入箱进包,整齐摆放在公寓(宿舍)固定的贮藏位置。

图表张贴:课表、作息时间表、值班(日)表均贴在门后适当位置。

门窗、阳台、书架、桌椅、床架、室内地面、墙面、卫生间必须擦拭干净,保持整洁。


第十三条:军容风纪

着装:参加军事技能训练时,学生必须按规定统一着军装,穿胶鞋(或运动鞋)、佩戴校徽,保持军容严整。着军服时,必须戴正军帽,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军、便服不得混穿。

仪容:军训期间,参训男生必须做到头发整洁,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胡须;女生不准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不得描眉、涂口红、染指甲,戴军帽时发辫不得过肩(长发必须卷入帽内)。

礼节:参训学生在听到首长或带训教师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到"。在领受首长或带训教师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回答"是"。进入办公楼或其他人员室内前,应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举止:参训人员必须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平时不准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走边吸烟、吃东西,不准搭肩挽背。参加集会或大课教育、理论辅导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课堂)秩序,不迟到、早退,不大声喧哗。散会(下课)时,依次退场。


第八章  军训考核评比与奖惩


第十四条:为检查学生军训效果,评估学生军训成绩,军训期间将对学生所训科目统一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根据学生军训成绩和表现,每批军训结束前,各军训连在做好个人军训小结的基础上,对照军训先进个人评比条件,按参训学生10%的比例自下而上评选出先进个人。评比条件要求见附录。

第十六条:实弹射击时,5发子弹全部有效命中,颁发优秀射手证书。

第十七条:学生在军训期间的表现和成绩,应列为本学年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十八条:对军训期间表现不好、严重违反条令条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损坏、丢失武器或私藏子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军训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学期专业奖学金评定。


附录:        军训先进个人评比标准条件


1、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军训。正确认识和理解军训的目的意义,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军训各项活动,无被动应付的消极言论和怕苦怕累的畏难情绪。军训中思想稳定,生活简朴,学习认真,训练刻苦,服从管理,追求上进。

2、遵章守纪,集体荣誉感强。军训中严格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连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和课堂、操场纪律,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尊重带训教官和带训教师,与同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学,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较高的群众威信。

3、内务整洁,遵守公共秩序。自身内务始终保持整洁,个人物品放置整齐有序,主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自觉遵守食堂公共秩序,不浪费粮食,注意节约用水。

4、爱护公物,经手物资完好。爱护公寓公用物资,爱护武器装备和训练器材,经手物资和装备器材无人为损坏、丢失现象。

5、为人忠实,考核成绩优异。接受考核或考试时,求真务实,不寻机舞弊,不弄虚作假,各科考核考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 更新时间

    2019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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